

序號 | 當事人 名稱 | 機構 地址 | 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| 行政處罰內容 | 作出決定機關 |
1 | 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| 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展路1529號天安金融大廈 | 公司治理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,部分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即履職,違規通過信託、存款、理財、股權基金投資向關聯方輸送利益,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條款、保險費率,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報告、報表、文件和資料等。 | 依據《保險法》等相關規定,對天安財險吊銷業務許可證。 對郭予豐、趙興桐、高煥利、張祥禎、馬淑偉、奚星華、王浩、洪偉、李先旺、王霞、邵魯扉、劉培旭、英曉峰、林金太、孫兆軒、戴相鈞等責任人員警告並罰款共計253萬元。 對郭予豐、趙興桐、高煥利、張祥禎、馬淑偉等責任人員撤銷任職資格。 對郭予豐、高煥利、奚星華、王浩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;對趙興桐、張祥禎、馬淑偉、洪偉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;對李先旺、王霞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。 | 金融監管總局 |
2 | 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| 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南街9號院1號樓19層1906 | 公司治理報告不真實,董事盡職報告存在不實聲明,薪酬管理報告不真實,高管在未取得任職資格的情況下履行職責,違規將投資資産用於擔保或提供貸款,違規通過關聯交易向實際控制人輸送利益等。 | 依據《保險法》等相關規定,對天安人壽吊銷業務許可證。 對劉徵、周獵人、胡春嵐、姜凱、孟憲利、陳祥義、張連慶、李磊、解彤、唐寧、陳玉龍、朱翼煒等責任人員警告並罰款共計99萬元。 對王偉、吉喆、張璐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;對陳玉龍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;對崔勇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;對唐寧、趙曉強、劉勇、陳頎禁止進入保險業3年。 | 金融監管總局 |

序號 | 當事人 名稱 | 機構 地址 | 主要違法違規行為 | 行政處罰內容 | 作出決定機關 |
1 | 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| 上海市浦東新區國展路1529號天安金融大廈 | 公司治理報告與實際情況不符,部分擬任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許可即履職,違規通過信託、存款、理財、股權基金投資向關聯方輸送利益,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條款、保險費率,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報告、報表、文件和資料等。 | 依據《保險法》等相關規定,對天安財險吊銷業務許可證。 對郭予豐、趙興桐、高煥利、張祥禎、馬淑偉、奚星華、王浩、洪偉、李先旺、王霞、邵魯扉、劉培旭、英曉峰、林金太、孫兆軒、戴相鈞等責任人員警告並罰款共計253萬元。 對郭予豐、趙興桐、高煥利、張祥禎、馬淑偉等責任人員撤銷任職資格。 對郭予豐、高煥利、奚星華、王浩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;對趙興桐、張祥禎、馬淑偉、洪偉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;對李先旺、王霞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。 | 金融監管總局 |
2 | 天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| 北京市石景山區古城南街9號院1號樓19層1906 | 公司治理報告不真實,董事盡職報告存在不實聲明,薪酬管理報告不真實,高管在未取得任職資格的情況下履行職責,違規將投資資産用於擔保或提供貸款,違規通過關聯交易向實際控制人輸送利益等。 | 依據《保險法》等相關規定,對天安人壽吊銷業務許可證。 對劉徵、周獵人、胡春嵐、姜凱、孟憲利、陳祥義、張連慶、李磊、解彤、唐寧、陳玉龍、朱翼煒等責任人員警告並罰款共計99萬元。 對王偉、吉喆、張璐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;對陳玉龍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;對崔勇禁止進入保險業5年;對唐寧、趙曉強、劉勇、陳頎禁止進入保險業3年。 | 金融監管總局 |